关于开展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
验收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党委、直属党总支:
根据省委高校工委《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黑高工委联字﹝2015﹞12号)要求,我校于2016年下发过《关于在全校开展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二级党组织党务秘书群2016年5月23日发),现就我校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验收及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验收
(1)验收方式。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创建情况进行验收,学校党委选择部分二级党组织进行抽查。各二级党组织对照学校发布的《关于在全校开展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》中明确的建设标准,组织党支部进行自评。二级党组织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,通过查阅材料、听取汇报、联评互评等方式,对党支部创建情况进行考评。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对自评考评结果的审核把关,并形成验收工作情况报告(2500字左右),于6月22日中午下班前,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后送至党委组织部,机关楼435房间,电子版发送至nepuzzb@126.com。
(2)等级确定。评价以100分计,分为四级:总分90分以上为优,75—89分为良,60—74分为一般,60分以下为差。学校党委将把党支部评价情况,作为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。
二、关于“百优”党支部评选
(1)推荐申报。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验收情况,按照每一个二级党组织最多不超过4个党支部统一组织申报。所申报推荐的党支部既可以是教工党支部,也可以是学生党支部。推荐2个以上的,要作出排序。申报参评的党支部评价总分必须高于90分,且须上报典型案例。没有典型案例的,不能申报。
典型案例在内容上,既可以是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好经验好做法,也可以是创新党支部建设和作用发挥的特色做法及有效载体。典型案例基本结构包括背景意义、主要做法、经验启示等三个部分,不超过2000字。
(2)组织评选。学校党委将在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,进行审核和组织评审,遴选确定25个创建效果好、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党支部,对入选的党支部,学校党委将授予“金沙集团888881优秀党支部”荣誉称号,并在其中择优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3个优秀党支部参加全省“百优支部”的评选。
三、上报材料要求
由于此次评选时间紧,请各二级党组织务必于2017年6月22日11:00前,将以下材料报至党委组织部:(1)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活动验收情况报告1份。(2)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申报材料,包括:《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自评考评表》《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申报和审批表》《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》、典型案例各1份。以上所有报送的材料须经二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联系人:匡瑾璘 宫龙江;
电 话:6503602 6504223;
邮 箱:nepuzzb@126.com。
附件:1.“百优”党支部创建自评考评表
2.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
3.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申报和审批表
4.“百优”党支部推荐对象简要情况表
党委组织部
2017年6月20日